1982年
- Category : 辱佛风波篇
《少林寺》影片有辱佛教!
A) 金明法师致觉光法师函
觉光法师:
好久不见,您好!
香港中原公司在中国拍摄的《少林寺》影片,在港上映,成绩突破了香港许多纪录;但其剧情究竟如何,在大马的报章上,报导不详,有的说:《少》片中”拿杀狗 食肉来讽刺佛教……而且,过份强调斗争和仇杀,有点残酷感。”有的说:《少》片中”加插了一点爱情……最令人失望的是历史感非常草率。”甚至有人传说: 《少》片里面,有和尚杀和尚的镜头;果真如此,则大大地破坏了佛教僧人的形象了,我们应该反对,为了要先明了《少》片内容的真相,然後才考虑我们的行动, 所以写这封信来麻烦法师,希望 法师能从曾经看过《少》片的教徒处打听,供给我们确实的消息;另一方面,在港报上如有登过《少》的剧情内容和照片,也请剪寄一些来,以资参考。
以我的经验推测,《少》片不久将申请进入大马放映,为使我们的行动能够及时,请 法师尽快给我消息。
专此奉渎,并颂
新春迪吉,法喜充满!
金明作礼
公元一九八二年二月七日
B) 觉光法师覆金明法师函
金明法师法鉴:
前奉 大函藉悉一切关於香港电影商以中国嵩山外景摄制《少林寺》一片,经本会总干事入场观影,据知该剧对佛教歪曲,片中饰僧人者以治病为名,竟作杀生之举、及争 啖狗肉、饮酒等,剧情叙述”隋唐间,一少年因父为隋将杀害,自受重伤被少林寺僧人救治,愈後时思复仇,继因救助李世民,隋将缉拿钦犯而攻打少林寺,後李世 民得天下,钦命少林寺僧可饮酒食肉”,其剧情既非史实,且歪曲佛教僧人形像,佛教人丰均深不满,本会经已向有关当局申诉,现谨将情况函覆
专此并颂
法祺
香港佛教联合会
会长释觉光谨启
佛历二五二六(一九八二)年二月廿九日。
C) 金明法师致大马影片检查局函
致:马来西亚影片检查局主任
香港中原影片公司在中国嵩山拍摄的一部武侠片,名叫《少林寺》,这部影片的主角是一位住在中国大陆的武术师,名叫李连杰。根据本会得到的消息:这部《少》 片的内容,歪曲历史事实,它描述一位僧人假借治病为名,竟干了杀生的坏事;在《少》中,还有僧人争吃狗肉、喝酒等的不轨行为,我要在此指出:构成佛教的三 要素,是佛、法、僧;这佛、法、僧也被尊称为”三宝”,表示它是受人尊敬的,现在在《少》片中出现的,竟然是杀生、吃狗肉、喝酒、欺骗等犯了佛教基本戒条 的坏僧人,这是多麽严重地破坏了僧人的形象诬辱佛教的一部影片。
我们马来西亚是个尊重宗教的国家,我国的宪法和国家原则列明:不容许任何人破坏宗教。本会同人有鉴及此,特修此出函奉告 钧座,请 钓座密切注意上述严重破坏佛教僧人形象的《少》片,《少》片如有申请进入我国放映,请 钧座通知本会,以便本会於 贵局的检查工作上,提供谘询的服务。
马来西亚佛教总会
主席释金明
副本致:
(一)陈吉财先生
(二)亨 利先生
公元一九八二年三月八日
交涉《少林寺》侮辱佛教影片成功的经过
马佛总主办金明法师在第七届第四次执委会议(一九八二年八月六日)报告
(摘自《无尽灯》第九十七期,一九八二年秋季出版)
一、呈函影片检查局
香港中原影片公司摄制的《少林寺》影片,自今年一月间在香港开映,票房成绩奇佳,收入突破了一千万元;大马报章上的新闻,都是由香港传来的,对於《少》片 有些空前的卖座,大都是说由於片中表演的武术高超所致;不过,也有一些报章透露一点它的剧情,我看到有的说:”拿杀狗肉来讽刺佛教”;有的说:”这部 《少》片对历史感非常草率”;但都语焉不详。我为了要明白《少》片的剧情,到底有没有侮辱佛教,乃於今年二月二日写信给香港佛教联合会会长觉光法师,托他 调查该片的实情。
觉光法师於二月十九日回信,我在二月杪收到了那封信,知道《少》片确有破坏佛教的镜头,马上起草一封呈函,向我国的影片检查局交涉;因为给政府的公函必须 译为大马文,所以寄来槟城翻译为大马文,又寄回马六甲签署,费了一些时日,直至三月十日才正式以快邮双挂号寄去大马影片检查局。
二、谒见检查局主席
呈函寄去後四五天,我托黄逢保居士以电话与影片检查局联络,据回答说:《少林寺》影片已经批准了,而且国泰机场已取回了该片;马佛总的交涉函前天才收到, 但是,恰巧本局的主席这几天请假没来办公,等他回来时,才能决定如何处理《少》片。再过了几天,检查局主席消假办公了,我直接以电话与检查局主席联络,并 要求他会见,蒙主席马上答应,约在三月廿九日上午十一时见面。
到了那天,我和寂晃法师与林国兴居士应约前往影片检查局晋见主席,承蒙礼待;使我感到高兴的是我对《少》片的看法,几乎全部得到他的同意,我们在垣诚与愉快的气氛下交换了意见。
三、解答《少》片两问题
影片检查局主席在会谈中,曾提出两个问题要我解释:
(一)根据报章报导新加坡国泰机构不承认《少》片有诬辱佛教,因为《少》片虽有和尚吃狗肉喝酒,但并没有损伤到佛教的教义。
(二)中原公司《少》片中的剧情,是根据历史故事演出,并无虚构以诬蔑佛教。
我对这两点,一一给予解答:
(一)说《少》片既有和尚不规镜头但并没有损伤佛教的人,根本是不懂佛教;什麽是佛教呢?佛教的构成有三个要素:一、佛陀;二、佛法;三、僧伽。这三个要 素缺少了一个,便不成为佛教;这好像宝鼎有三枝脚,少一了枝就会倒下去。佛法是佛教的教义,僧伽是主持佛教的和尚,这都是组成佛教的要素,缺一不可;诬辱 和尚吃狗肉喝酒,这显然是破坏了佛教僧伽的形象,那里可以说是没有损伤到佛教?难道一个宝鼎缺了左边的脚(教义)就会倒不去,失去了右边的脚(和尚)便不 会倒下去吗?同样是会倒的。
(二)中原公司的《少》片剧情,是否有根据历史演出,我想这问题大家毋须争辨,我这里有一份《少》片的本事,刚好有华英对照。--说到这里,我把带去的公 文夹打开,取出一张由国泰机构发出的中原公司《少》片的”本事”呈给主席看。我告诉主席:这是中原公司《少》片的”本事”,曾由国泰机构发出,也就是 《少》的历史,其中完全没有和尚吃狗肉、喝酒等事;那麽事实胜於雄辩,中原公司所根据的故事原本,根本没有和尚吃狗肉、喝酒等事;那《少》片为什麽无中生 有呢?编导为了要取悦观众,加插一些和尚吃狗肉、喝酒等的有趣故事,以增加票房的收入,这才是实在的。
四、《少》片被拉回重查
影片检查局主席听了我的解释後对我说,他决定亲自重新检查《少》片,於是,他叫他的副手把重新检查的决定,记录在案;并发函给国泰机构,促其速将《少》片携来检查局,以便重新检查。
会谈至此,虽然交涉的成败还未分晓,但是我们要求会见的目的已达,因此,我们向检查局主席道谢,谢谢他给俄们的帮助,称赞他办事开明,并向他告辞。
会谈後过了几天,就是四月,这是大马大选的月份,为应付大选,检查局主席也忙碌起来;我托黄逢保居士电询检查局,主席的副手说:”那《少》片已经给我们拉 回检查局了,在我们未重新去检查以前,国泰机构不得取回,也就不能放映,请你转告金明法师,可以安心。”再过了几天,我在马六甲打电话去问,主席不在;又 再过了几天,我再打电话去,刚好主席在,接通後,他告诉我说:”我这几天忙得很,但是《少》片决定在这几天处理,请你不必挂心!”
五、《少》片被剪九段
在这期间,我得到了一个机会,探知《少》片的全部剧情,於是我立刻再写一封信给检查局主席,列举《少》片中的诬蔑佛教的镜头,计有六段,要求主席完全剪掉了它,免致伤及佛教形象。这封信在四月十七日以快邮双挂号寄去。
四月二十日後的一天下午,吉隆坡国泰机构的经理打电话到马六甲找我,他告诉我说:”影片局已经把《少》片重新检查过了,剪去很多段,所有和尚杀生、吃狗肉 和喝酒等有伤佛教的镜头,剪到乾乾净净了;但是今天我到检查局去要求取回《少》片,据有关负责人说:《少》片虽然已经重查删剪好了,但是近日马佛总又来一 函,列出要剪的镜头,所以我们还要再对过,现在不可以给你拿回;因此,我现在请法师帮一个忙,因为检查局听您的话,您只要打一个电话给检查局,说《少》片 所剪,您已满意,那我们就可以取回《少》片,以便加上大马文字幕;因为我们《少》片的预告早已登出,定在这个月尾放映半夜场。
我在电话中回签他说:”别以为我有要抓就抓,要放就放的大权,要知道这都是检查局的权力,我不过是代表佛总向检查局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建议,要如何处理, 权力仍然操在检查局。我承认近日的确有再写一封信给检查局主席,但是,检查局如何处理《少》片,到现在我还没有得到他的回信,所以您要我打电话,对不起, 我实在办不到,因为我不能做没有根据的事啊!除非我已得到检查局的正式公函,并附它已剪去各段的镜头文件,而所剪的已经做到应剪已剪了,我才可以在我的能 力所及的范围,帮您讲话”。
国泰经理说:”我这里有影片检查局通知剪去各段镜头的文件,我马上派人送给法师看,这证明《少》片确实已经剪到乾乾净净了;法师看了後,请您给检查局一个电话,让我们可以取回《少》片。”
第二天早上七点多,国泰派的一位专人送一封信来,拆开一看,果然是检查局给国泰的信并附说明剪去九段镜头的正式文件,这证明《少》确已剪去有伤佛教的镜头 了;我们要求剪去的是六段,检查局除了我们所列的六段之外,又加剪了三段,这加剪的三段中,有一段镜是:一位大和尚向一群僧众很冲动地说:”杀!杀! 杀!。”
我等到了八点钟後,打一个电话给影片检查局主席,谢谢他给我们的帮忙,并请他如有可能,早些把《少》片还给国泰机构。第二天,国泰机构拿回已删去了九段的《少》片。
三天後,由槟城佛总寄来的影片检查局回给马佛总函并附去九段镜头的说明文件,我也收到了,所列的与国泰机构的文件完全相同。
– 佛总函件
(摘自《无尽灯》第九十五期,一九八二年春季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