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发展大蓝图-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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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0 – 寺庙与管理
寺庙的活动
1. 修持
2. 住持
3. 寺务管理(财务与行政)
4. 领众修行与活动
5. 教团住持
6. 师范
7. 弘化(一般弘法、著书、及在传媒上的宣教工作)
8. 研究所(义理与修持)
9. 佛教文化艺术
马来西亚的寺庙数目
马来西亚寺庙约有496间。
佛教团体约有382间。
寺庙一般上是由出家众当主持或管理。目前也有一些寺庙是由注册团体兴办与管理。
非出家众管理的寺庙多数都是属于公众的注册团体,受社团注册法令的管辖。这些寺庙或佛教道场,世世代代将还是佛教道场。马来西亚寺庙无须注册,出现很多产权旁落非出家众手中,或产权被变卖作非佛教用途。目前产权已产生问题并不少。
出家人的事务由出家人来管。佛总有长老委员会负责这方面的工作。
寺庙应扮演的角色
在拟定其角色之前,先研究寺庙与佛团有何不同之处。
寺庙由出家众管理;佛团由在家人管理。
出家众可办理法事;佛团要办理时,得邀出家众协助。
出家众有戒律之约束,形象庄严神圣;佛团没有这种形象。
出家众是佛教三宝之一,在信众中的形象特别;佛团领袖不一样。
出家众有经过一定的训练;佛团领袖没受过同样的训练。
出家众有献身佛教的形象与责任;佛团领袖则不见得是这样。
出家众在修行方面比在家众强。
佛团应扶持寺庙,应访问寺庙,供养法师。法师应指导佛团。
寺庙应有其重点,佛团有佛团的角色,两者可并存与发展
寺庙的管理问题
寺庙一般上是由出家众当主持或管理。目前也有一些寺庙是由注册团体兴办与管理。
非出家众管理的寺庙多数都是属于公众的注册团体,受社团注册法令的管辖。这些寺庙或佛教道场,世世代代将还是佛教道场。马来西亚寺庙无须注册,出现很多产权旁落非出家众手中,或产权被变卖作非佛教用途。目前产权已产生问题并不少。
出家人的事务由出家人来管。佛总有长老委员会负责这方面的工作。
办法事
办法事与佛教脱离不了关系。以前有法事,现在也有。可随信众的需求而办之,但最主要的是,要有教育意义,不要只着重金钱收入,甚至提倡迷信,误导信众。
寺庙由出家众管理,没有人会反对;目前也有一些寺庙并非由出家众管理,这也是事实。
非出家众管理的寺庙相信都是注册的寺庙,属於公众的注册团体。受社团注册法令的管辖。这些寺庙或佛教道场,世世代代将还是佛教道场。但目前有许多由出家众 管理的寺庙,出现很多产权旁落非出家众手中,或产权被变卖作非佛教用途的也已出现。产权已有问题的那就更多了。
出家人的事务由出家人来管。应正视这课题,以免这种现象影响信众。出家是神圣的,出家不是一种生活方式。目前并非所有寺庙都以发展佛教为主,很多已沦为一种生活方式,为了安定的生活,并非为了佛教,佛总为了佛教的前途应正视这课题。
解决方案:佛总应成立一由由僧伽组成的寺庙管理委员会,拟定寺庙管理细则,作为寺庙会员的参考,或要求寺庙会员依细则进行管理。
依寺庙管理细则者,由佛总发出标志,贴在大门显著的地方,违反管理细则者,佛总应开除其会员藉,取下发出的标志,并公告社会人士。
佛总应鼓励寺庙将产权,通过合同的方式,让佛总的僧伽委员会有一定的权限,避免产权旁落。正如目前分支会购买产业的处理方法一样,变卖产业时要得到总会的批准方可执行。
处理这方面的问题,没有执法的权力,也有一定的困难。最大的问题或许是在寺庙的财务管理方面。这方面的问题,最好由出家众讨论处理之,叵没有处理,任由其放任下去,最後只好由政府立法登记所有寺庙,定下管理细则,并授权佛总进行督导与处理之。
寺庙
• 寺庙应扮演的角色。
在拟定其角色之前,先研究寺庙与团不同之处。
寺庙由出家众管理;佛团由在家人管理。
出家众可办理法帅;佛团要办理时得邀出家众协助。
出家众有戒律之约束,形象庄严神圣;佛团没有这种形象。
出家众是佛教三宝之一,在信众中的形象特别;佛团领袖不一样。
出家众有经过一定的训练;佛团领袖没受过同样的训练。
出家众有献身佛教的形象与责任;佛团领袖则不见得是这样。
出家众在修行方面比在家众强。
佛团应扶持寺庙,应访问寺庙,供养法帅。法帅应指导佛团。
应请教出家众有关这方面的意见。
寺庙应有其重点,佛团有佛团的角色,还待进一步研究。
• 目前寺庙的活动与管理。
目前寺庙并非每间都有很好的表现,有些也有维持的困难。
马来西亚的寺庙没有注册。没有法定机构加以监督。有好也有坏。
有些法师也谈非佛教的命运与风水。
一般上汉传寺庙的活动有:
做早晚课、诵经念佛、置放灵位、办法事、办幼儿园、佛学讲座等。
僧材的素质与培养。
寺庙的督导。(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