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戒(第五)
- Category : 佛学问答篇
第01题至第50题
01. |
受戒者万一犯戒之时,要用什么办法?(庄庆贤) |
向得戒师或法师,发露忏悔,哀求重受为宜。 | |
02. |
谈恋爱是否算邪淫?(杨德荣) |
未订婚者,专对一人,以礼貌求偶,而不及乱,世法所许,自不曰邪淫。反以上所举四端,即是邪淫。 | |
03. |
‘开遮持犯’怎么解说?(王平郎) |
此对戒相而言,开者允许通融,遮者禁止勿作,属于教方。持者守而勿失,犯者违犯其制,此属于行方。 | |
04. |
有人说持戒时不可吃蒜葱韭菜,是实否?为何戒食?(施万进) |
葱韭薤蒜兴蕖,为荤性植物,气味恶臭。食之昏人神智,且有生淫增恚之害,故持戒者远之。 | |
05. |
佛理有:‘过去父母故不应食肉’一则。由此观来,难道连娶妻都不应该吗?(因怕娶著过去父母故也)。(叶庆春) |
食肉为乐口腹,是贪味欲之事,本能避免,以代替品多故,不妨可戒即戒也。娶妻求传嗣,是俗家之伦常,无可避免,以不了圣法故,只得在俗言俗也。 | |
06. |
吃鸡蛋类的东西是否亦在戒之内?(刘泽中) |
鸡蛋无雄鸡群中所产者无生命,可暂为通融。否则是杀生也。卵中有胚盘者,是为雄鸡所乘而产者。 | |
07. |
五净肉是什么?何以佛徒可以吃?(陈荣进) |
不见杀、不闻杀声、不为我杀、自死、鸟残等五种肉,为之五净肉。众生为口腹之欲,不惜杀他,是残忍之行也。但习气已久,视若固然,若使骤断,有不能者,佛设此方便之法,先使其慈悲之心发生,再令从此渐渐增长,自能达到不食,亦是登高自卑之义耳。 | |
08. |
杀害毒蛇毒虫一类的动物是否犯戒?(振邦) |
他不犯人,何必害他?既起杀心,又作杀行,非犯戒而何?岂不闻安禅可制毒龙,说法能驯猛虎乎?纵力不及,对此凶毒众生,防之避之可矣。如必执著杀掉,方为究竟除害,然则凡受邪淫戒者,何不尽将生殖机构一例宫去?以此为邪淫之工具也。思此便释然矣。 | |
09. |
吃长素是否可吃牛奶?(杜自然) |
可饮牛奶以不杀生故。 | |
10. |
有人问曰:受杀戒可以暂时食五净肉否?因负一家之主,兼作生意对社会上不得已也。(钟添登) |
可以暂食。 | |
11. |
有病吃药,方剂里有动物,是不是杀生?(邓慧心) |
新杀生作药却不相宜,如药店中久已储备者,与五净肉意同,不得已时,可方便通融,能发心与他念佛,反有功德。 | |
12. |
在家修行人受戒最高限度可以受几戒?(周慧德) |
菩萨戒十重四十八轻极矣。 | |
13. |
受五戒者因病饮酒,可否?(邓慧心) |
当药饮可暂通融。 | |
14. |
受戒最初在印度或是在国内传起?(庄庆贤) |
佛藏有三,曰经律论,律者戒之文也。且经与论,说戒之处亦多,如六度之尸罗波罗密,即其最显著者。佛藏先出印土,佛戒自然先传印土。 | |
15. |
听有一部分信者说,受戒者一定要素食,但是无素食,信者可以受戒否?(庄庆贤) |
既受不杀之戒,固不许直杀,从义理而论,凡涉间接杀,帮助杀,赞叹杀,教唆杀,以及制造杀因,制造杀缘等,俱不应为。不素食者,虽非直接杀生,而是间接杀生,且杀因杀缘,由之而起,故彻底讲,持不杀戒,总以素食为合法。‘无素食信者’一语,当系未有素食信心者之意?不受杀戒,而不素食,可暂方便,如受不杀,便是已生信心矣,自然可以请受,但受后贵能持耳。 | |
16. | 受戒者无意杀害虫类(蚊蝇蜘蛛等等)有犯戒否?犯戒之时要用什么方法补救?(庄庆贤) |
无意为过失,可对佛前忏悔,及与念佛回向。有意杀生,则为犯戒,构成罪恶,亦惟忏悔,再行重受,为补救耳。 | |
17. |
过午不食,是否有下列几项利益。1.容易消化,裨益健康?2.所谓‘饱暖思淫欲’。过午不食是否为了寡欲?3.修行人过午不食,是否也许一部分是为了‘节约光阴’的目的?4.饿鬼夜食。过午不食,是否为了不忍饿鬼闻香见食而受饥火之苦?5.一般的警劝说:‘节衣增福,节食增寿’。过午不食,有此利益否?以上几点,是否正确的论说?若详说之,还有其他利益否?(真惭愧) |
过午不食,有原则,亦有附带利益,印土之制,僧侣乞食,尊者迦留陀夷日暮乞食,曾惊孕妇堕胎,佛制过午不食,与尊举之第四条皆其原则也。列举其他皆附带于己有益。 | |
18. |
平常伙食不好之处,中午吃得不太饱,如果过午不食,是否有损于健康?(真惭愧) |
按医学五脏六腑,皆有主病,胃之病因,曰‘胃家实’。如肠中废物尚未排出,而胃又加填满,此即病矣,古人摄生,统戒过饱。食宜定量,不择甘粗,量数既足,不碍健康。非但不碍健康,最低之益,亦减肠胃诸病。 | |
19. |
‘过午不食’的一行,对于居士,是否亦称重要?(真惭愧) |
自他二利之事,何限出家在家,但问能为不能为,肯不肯为耳。 | |
20. |
以‘过午不食’之功德,可否回向于‘消病,消罪,祈愿……’?(真惭愧) |
善无巨细,皆可回向,不限于某一事也。 | |
21. |
已受菩萨戒,内有戒杀盗淫妄,亦有过午不食,何以复得持八关斋戒,两者有何不同,再持午若是牛乳,果子汁,饼干等,可以吃否?(陈灶) |
菩萨戒,有出家在家之别,为普通大戒,终身持受,有遮有开,其性格较宽。八关戒,无出家在家之别,为加行之戒,限持一日,如犯为破,其性格较严。以杀淫而论,八关只限素食及淫,而无净肉及边菜之通融,更无正淫之分。过午不食,在菩萨戒中,法事忙碌,力不能支,可偶饮牛乳,八关则不许,至于饼干,分明是破矣。 | |
22. |
弟子已持午,唯尤想弃早餐,日持一食,因有胃病稍感不适,是否可不予理会继续以往?(庞干善) |
过午不食,是佛所制,早时食粥,是佛所许。各丛林及持律者,皆遵而行之,是早粥有益于营养,所谓粥有十益也。如早时饱饭,则无益于卫生,反害于胃,然于佛戒亦无背也。 | |
23. |
余自幼因病体弱,服食鹿茸成瘾,现每年需食三、四次,倘受五戒后,不吃会发瘾,吃了又犯戒,受戒后,应该如何办?(鲁开智) |
鹿茸是药,果然体弱须此,可以通融服用。 | |
24. |
忏悔罪孽,因无集体拜忏机会参加,拟改于每日课诵时加念忏悔经文,究有此等经否?如何之处,恳请赐示遵行。(黄涵) |
居士如已受戒,可探听何处,实行半月诵仪规,宜往参加,除此集体忏悔者不多,如每日课诵欲作忏,即诵华严行愿品之‘往昔所造诸恶业……’四句便佳,然有进者,真忏悔者,在求诸心,若只尚形式言语,则效力微矣。 | |
25. |
过午不食在乡村中,乡人很亲切教我们吃,如果不吃,又怕他再煮附属品而损福,又怕他反感,如果吃会有什么罪过?如果在家,在寺庙持过不食而出外弘法时,方便方法可以吗?慈航法师过午有没有吃水果及附属品?(信慧) |
食为破斋,有事至人家,宜先声明,则免麻烦矣。在外弘法,更宜庄严,以不食为佳,如事多言多,虑气力不支,除十斋日外,可预在佛前禀明,偶尔方便。附属品为何物?未言明,不便答。 | |
26. |
未受五戒但尽可能竭力持戒,其功德可与受戒者均等否?(陈圣音) |
能自持戒,当然而有功德,若与正式受者相较,则相逊矣。盖正受者,一有师承,二明戒相,三有三宝照临加被,四发有戒牒可逢佛事得搭袈裟。此言其常,若正受而不能守及不明(戒相),或破或穿,即应别论矣。 | |
27. |
‘不得以指割碗钵食’作何解?为何不得盗听比丘诵戒经?(尤彩华) |
上句‘割’疑是错字,见沙弥律仪中,有‘不得以指刮碗钵食’。此言食讫,钵有余粒或汁,用手指入内刮而食之,为失仪也。比丘戒乃出家众之大法,必传者受者,各具种种之因缘,三师七证,以及相当时间,方得授受,极为郑重,求戒者亦极困难,而与在家众无与焉。应知世间一钱之微,不与而取尚称盗罪,此乃出家比丘之大法,非白衣之事,竟往潜听,斯为大盗,故不宜非分胡为。 | |
28. |
八关斋戒怎样持?何等人才可以?有什么规律?有何利益?(尤彩华) |
八关斋戒,乃诸佛尽形寿之大法,我辈不能作到,故有六斋十斋等日行之,即任何一日恭敬持之,亦未尝不可。持此斋戒,不分在家出家,均可受持,惟须依照仪规,大概此等范本,台中成功路瑞成书局或有流通。 | |
29. |
若有佛子,仅有竹木茅舍为栖身之所,因事先未能防范,发现生了白蚁,除之有违佛戒,不除茅屋将要倒毁,怎么办?(翟孟秋) |
戒之精神,宁舍身命,而不违戒,古事甚多,难以枚举。假如贫人,只此茅舍,为爱惜故,可用佛法祷祝驱之。如其不应,是有因果,但宜随缘消旧业,更莫造新殃也。此在世俗观之,固为迂阔之谈,然因果自是因果,谁得而消灭之。 | |
30. |
素食将来有何感应,素食多年,未有大法师传戒,但自己守戒,有何影响,自守有感应否?(张宽心) |
素食之人,间接戒杀,有如是善因,自有如是善果,以后定得长寿命少疾病之报,此即是感应之一端。能正式受戒固佳,纵机缘不合,未得受戒,却已实行戒杀,是虽无其仪,而有其实,功德焉能唐损。古书记载,普通人戒杀放生,尚得种种福报,况佛徒而有修持功者,岂得不召感应。 | |
31. |
受了戒而不持戒,未受戒心里持戒,两者哪一种有功德?(衡钰) |
未受戒者,而能持戒,当然具有功德!惟不如正式坛受多益耳。盖正受之时,举行忏悔,讲解律仪,能睹三宝庄严,转变境界,以及谛听信受,至诚所感,加被得戒。其受戒而不持者,心存轻慢,知法犯法,造恶而兼破戒,不免罪上加罪矣,遑再论功德哉。 | |
32. |
受了在家菩萨戒的人,可以任政府调查工作否?(颜佛兆) |
未尝不可,但宜居心端正,小心谨慎,不枉不屈,实事求是。倘能质诸鬼神而无愧,揆之戒律而可权,是能守职而不滥,保民而不暴矣。 | |
33. |
戒杀有分程度否?如兽类会伤人命者可以先杀他而保持自己,未知有无犯戒?(莲云班) |
戒杀是一切不杀,非有分别。杀之前后,有心无心,嗔恨欢喜懊悔,生命大小,处于何等状况之间等等,情形极为复杂,是其程度。恶兽害人时杀之,与寻觅预杜害人杀之,情状不同,犯戒亦有轻重。 | |
34. |
菩萨戒云,众生受佛戒,即入诸佛位,位同大觉已,真是诸佛子。其义云何?(萧绍馨) |
佛五分法身,戒为其一,受戒之人,即等与佛同体一分,故喻如入佛位。凡是佛徒,自应以戒为师,已受戒者,方称真佛弟子。 | |
35. |
晚已受五戒,唯第一戒不杀生可否食三净肉?曾顶礼三宝尊前能持不杀生,但食三净肉实环境所不许,盖时机缘未成熟,未敢持素,以此愿许佛前可否?(马谦) |
既受不杀生戒,自当素食,果环境未许可,肉边菜及三净肉,不妨暂为通融。至问中有‘食三净肉实环境所不许’一语,读与上下文意不合或有掉错乎? | |
36. |
敝人兵役年龄已到,入营受训后,倘须上战场,未知可以持枪打死对方否?因敝人已经皈依五戒,第一戒不得杀生,此有何法能够解决?(萧金荣) |
当兵御敌,是保护良善,作战杀人,犹之法官判刑,乃是职务,但求从严格不滥杀即可矣。 | |
37. |
后学屡思此后有寺院传戒,拟往受比丘式,而身已残,未知可受否?(翁德和) |
比丘戒乃出家众所受者,在家人尚不许闻,况受耶。 | |
38. |
念佛人因生活上服务于执法机关,将罪大恶极无可逭人犯,判处极型,对念佛戒律,有无妨碍?(卓忠扇廋) |
彼犯国法,是法杀之。司权者存心慈悲,不过求其可生之理,而为尽心求减而已。果曰罪无可逭,故纵之,是己违法,与其如是,何如改业为愈乎。 | |
39. |
有人受了菩萨戒,怀著悲悯对方之慈心,劝教一仅受三皈依而未持斋之人,杀鸡配药,滋养病身,则彼受戒之人犯戒欤?(张仲岳) |
此受戒者,定是慕虚名而无实行之人,谅于所受之戒,亦不了解,恐怕受而未得。然教人杀生,自是罪过。 | |
40. |
佛教之律有多少条,其受戒对相如何?(柯冰) |
戒之根本在心,对相即他众及环境。律之种类甚多,大别分出家四众戒,在家五戒菩萨戒,出家在家统受之八戒等,条文若干不一。 | |
41. |
出家人受戒后,并无照戒律所行。每日恶口恶意不知犯过多少戒律。此种出家人,佛在世时释尊称做‘狮子虫’欲论此类将来是否能往生?(颜宽文) |
出家人如何,暂且不论;在家居士受戒者,几如过江之鲫,能守戒而不恶口恶意者,岂尽是耶。我但守‘不见出家人之过’一戒,益在我矣。 | |
42. |
兹见楞严咒(中英注音妙觉尤纯净编注者)一小册里面‘持诵须知’各节细读,始知我们罪业加深一等,诵此神咒中之王,诵持此咒须净口业,住菩萨戒,发菩提心,至少能守五戒力行十善,持诵时间以每朝晨寅卯时,地点以庵观寺院正设坛场布置如仪为宜。次则家庭静处整洁香花,城市者最高层无顶层清净处为可。若在楼下楼上为卧室红室易遭罪过云云。课诵本无此注明使我们不知累犯,惟我们净土法门受五戒者稀少,虔诚念佛持咒反得罪障加重?今为束手呆立不知是从?(林祈宏) |
净土法门,云何受戒者少?须知戒为良师,烦恼能得清凉,秽垢能转庄严,三无漏学,戒为一,大小十宗,皆须受持,非必学楞严神咒,方得持戒,而修净既不持戒,此其大错误也。居士既学此咒,不必中辍,但能立愿不杀不盗不邪淫,持之即有功德也。 | |
43. |
近来阅读树刊年余,对于在家人的斋戒,并不十分严格,因为我在部队里吃素实在太困难,有时相反的增加不少的麻烦和烦恼,我想在五戒中放弃斋戒,是否会犯戒罪?(章普明) |
菩提树月刊,‘对于在家斋戒,并不十分严格’何所见而云然?如谓军中不便,肉边菜不妨食之。 | |
44. |
有受五戒之居士若有耕田做菜园者,尽量防止发生虫类,但是天气之关系发生虫类可以慈悲心来杀吗?若不杀稻及菜被虫类损害者,如何增产?亦可念往生咒杀吗?(巫前亭) |
戒有开遮持犯,然须有责者处理之。此位居士向何戒师受戒,即向何戒师去请问,自得正当指示。 | |
45. |
五戒学佛基本戒,请大德把学佛之戒全部指教可否?(何永丁) |
在家人除五戒外,尚有菩萨戒,文繁非本栏可录,可向流通佛经店中,请璎珞及梵网两经读之,自知梗概。若出家戒例不许在家人看,不必多事。 | |
46. |
佛家五戒合儒家五常请老师意义详细解释?(耀耕) |
五常仁义礼智信也,五戒杀盗淫妄酒也?不杀仁也,不盗义也,不邪淫礼也,不妄语信也,不饮酒智也,故曰相合。 | |
47. |
佛制沙弥律仪十戒中,即有午后不食一戒,据说是悲愍饿鬼,免他见食,喉出猛火燃烧!有人说凡食物入口吐落地时,若有碎渣的食品,都不可吃!若进口里吐落无碎渣的无论何物,都可以吃。如开水,牛乳,豆浆等,皆可食之。此说对吗?(潘金泉) |
过午不食,不止沙弥律仪,不食之义,亦不仅悲悯饿鬼。大旨有十,如一、断生死缘,二、表中道义,三、调身少病,四、道业尊崇,五、坚固戒品,六、堪能修定,七、出生智慧,八、离鬼畜业,九、不恼檀信,十、不扰行人等,此见蕅益大师开示,尚有他说,繁不备举。水许饮之,浆与乳,病时可与方便。若开为无碎渣者皆可食,即有乖上义矣。 | |
48. |
佛家说:‘天人早食,佛午食,饿鬼夜晚食’。——佛家戒晚食,以慈悯鬼道故。(当然不另有道理)。按:最低层天(四王天)一昼夜,为人间百年。不知鬼道昼夜时序,亦与人间相同否?若不相同,则佛教禁晚食便应剔除此一理由了。(真惭愧) |
过午不食,其义甚多,可参看前条答潘金泉居士问自详。鬼趣之日夜,固与人趣不同,然修道者不晚食为不与鬼同习尚耳。有人解作悲悯饿鬼,亦非不通。盖人世夜晚,易与鬼类相感,故不使其见人饮食,而引起彼之烦恼而已。 | |
49. |
佛教戒杀生,但主张火葬。吾人之身体既是一大虫具,火葬是否杀生?何不亦行土葬,让它自行腐朽风化?(真惭愧) |
人体死亡,所寄之虫,亦随之而起变化。犹地球上之液体干枯,或失去运转,甚或消尽空气,即谓之死球。试问依地球上之一切动物,尚能生活乎?故人死火化,无杀生之嫌。居士主张土葬,倘寄虫不死,岂不是活埋众生乎?如曰悬诸高竿,让他风化,殊不知悬之腐烂,反更生虫,乌兽聚而啄啮,将以何法而护之哉? | |
50. |
按佛制,出家二众应该托钵乞食。我国僧宝,何未依教奉行?(真惭愧) |
此须视各国风俗而定,我国民众信佛不普,若次第而乞,有不与者,反增其过;分别而乞,又失平等。其势难以推行,所以有丛林挂搭之制也。 |